安详若欢 发表于 2015-3-6 10:11:02

冰箱噪音扰人 消协调解更换

年前,消费者王某在石河子市新安镇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价值2849元的某品牌冰箱。使用时发现该冰箱噪音较大严重影响睡眠。年也没过好,别提多闹心了。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更换。商家联系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了测试,该款冰箱噪音在36-42分贝,小于该款冰箱说明书中的企业标准值45分贝,拒绝退货。王先生一气之下到石河子消协下野地分会新安工作站投诉。

    新安消协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现场查看了该款冰箱及使用环境。调解人员认为,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生产者负有举证义务,而售后服务人员的噪音测试,属于生产者自行测试,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有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而且本案中该产品的确已经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3月2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生产厂家为王先生更换了同品牌其他型号的冰箱后,噪音减弱,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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