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7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快递员手中骗走多部手机

[复制链接]

45

主题

46

帖子

13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3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7 10:5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官网上拍到一款难买的手机后,有人又挂在网上转卖,就这样的一个简单过程,竟让户县小伙李某冒充买家屡屡从快递员手中骗走手机。近日,李某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称,2013年10月,23岁的户县小伙李某在网
上见有人出售一部在小米网站上购买的新品小米3手机,就和卖家邹某联系,假意要购买,并以查看购买信息为由,要求邹某提供收货地址、快递公司、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李某又在网上查到所托运快件的快递公司配送即时信息及快递员电话。

  同年10月21日,李某查询到该快件即将配送,提前赶到长安区滦镇科教园西北大学现代学院东门,等快递员到达后,他主动和快递员联系,冒充买主邹某(即转卖手机的卖家)骗领走所配送的价值2068元的手机。10天后,他又用同样手段骗取一部手机。之后,李某把诈骗方法告诉了同龄的蒲城小伙张某,后两人故伎重演,又从快递员处分别骗走手机各一部。

  2013年年底,两人被警方抓获。去年10月31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张某提起公诉。

  经查,李某在2013年初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近日,雁塔法院一审撤销了李某的缓刑,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张某因属从犯,被判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两人均未上诉。

  李某单独或伙同张某多次冒充买家骗快递员,但并非每次都会成功。

  2013年11月的一天,两人在电视塔附近骗快递员时,快递员要看身份证,只能作罢。当日下午,两人在北大明宫附近,再次由于快递员要查看身份证没有成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家电论坛

GMT+8, 2024-10-23 04:34 , Processed in 0.092644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