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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提醒选购手机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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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09:4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成投诉集中点

    本报讯 随着智能手机快速普及,手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集中点。2014年,太原市工商局、消协共收到投诉102件,占总投诉量的7.4%。3月8日,两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选购手机“四注意”。
    手机类的投诉主要涉及四方面问题:在“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常以消费者自行拆机、浸水、碰撞、有划痕为由,拒不实行“三包”。消费者送去维修时,修理者拖延维修时间,却不提供备用机,甚至以返回厂家送修、等待厂家提供零配件为由,30日都修不好,却又不按规定予以换货。对手机出现的问题不积极处理,对符合规定应予以退换货的手机,则以磨损费、包装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新购手机的实际功能与宣传不符。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在购买手机时,要认真检查手机主机、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购物发票有无异常,是否齐全。出现问题时,可以先查阅《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或拨打工商部门和消协电话进行咨询,了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有的放矢地来处理。送修时,特别注意索要并留存书面修理证明或记录。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承诺、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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